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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2-11-02 12:10:03 作者: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本中心宗旨,根据中心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下:
       本中心下列事项应向相关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1、有关本中心发展的重大改革方案。
       2、有关本中心年度计划外的重大项目。
       3、有关本中心重要各项内部建设的规划和部署。
       4、有关本中心的突发事件。
       5、有关本中心其他重大问题。
       6、接受国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7、本中心的年度预算和决算须上报中心理事会审批。
       8、制定和修改单位章程,决定重大分与和、终止事项由中心理事会通过后上报登记管理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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