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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阳光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中心管理规定(试行版)

2022-11-02 16:12:47 作者:

西安市阳光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中心管理规定(试行版)

       西安市阳光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中心是一个综合性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志愿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公益性组织。中心人员组成:分为会员和志愿者两部分组成,为更好的规范中心各项工作及会员、志愿者的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1、中心各项工作需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中心下属各部门及各队严格按照部门分工和职责规定开展工作。自主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时必须按照《活动规范》(附件1)执行。
       2、中心各项工作及所有会员、志愿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中心章程,执行中心理事会决议和中心的各项决定。自觉维护本中心名誉。
       3、志愿者为中心的重要辅助力量。是中心发展的土壤和基础。
       4、中心会员是中心中坚力量,是中心的核心和基石。
       5、中心直属各应急分队是中心应急抢险救灾的主力军,中心志愿者服务队是中心组织广大志愿者广泛开展各类公益活动的先锋队。两队均是中心示范和展示窗口。中心下属应急分队应严格按照《中心应急分队管理办法》(附件2)执行。中心下属志愿者服务队应严格按照《中心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办法》(附件3)执行。
       6、中心所属会员、志愿者需积极参加中心的应急救援行动及防灾减灾等宣传、培训和其他公益类志愿服务活动。
       7、中心所属会员、志愿者在参加各类活动中,应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反对个人英雄主义、杜绝擅自行动、盲目行动。所有人员应互帮互助。
       8、申请成为本中心正式会员时,严格按照西安市阳光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中心《会员入会规定》(附件4)办理。爱心人士申请成为我中心志愿者时应按《中心志愿者管理条例》(附件5)执行。
       9、中心会员须按规定缴纳会员会费《会费管理办法》(附件6)及参加中心帮贫扶困基金。《互助基金管理办法》(附件7),严格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10、会员参加活动时须保持队服整洁干净平整,队标齐全,根据活动通知报名后,按照通知要求按规定着装;携带相关装备按时出勤。未按规定着装和携带装备及未按规定时间出勤者,严禁进入救援现场和活动场地;特殊情况除外。
       11、在严格执行中心《备勤制度》(附件8)的同时,中心下属各部门、各队应根据职能制定本分队的装备要求。并制定出相关规定,随时满足任务需要。并报中心备案。中心应急库房应严格按照《中心应急库房管理规定》(附件9)加强管理,满足紧急情况的物资、器材需求。
       12、在中心注册的出勤车辆《出勤车辆管理办法》(附件10)必须经常检查,保持车辆车况良好。按规定粘贴车贴车标。未经中心允许不得私自安装使用警报器及警灯,经中心批准在公安机关办理警灯警报器的车辆按中心《警灯警报器使用管理规定》(附件11)规范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13、任务期间不得酗酒和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如在任务前6小时内饮酒的队员,谢绝参加各项任务和活动。
       14、正式会员原则上每年必须参加中心组织的培训及全部演练、拉练活动。志愿者每年必须参加一次以上中心的演练拉练活动;演练、拉练活动,志愿者服务小时不得少于60小时,应急救援活动及演练旨在增加团队协作技能,熟悉救援流程及救援装备的使用及维护。
       15、所有人员应积极主动参加中心各项公益活动和中心内部组织的各项关爱互助活动。
       16、所有人员须自觉维护和遵守中心各微信群《微信群的各项规定》(附件12)。的管理规定。
       17、所有人员须自觉保护、维护中心的公共装备与财产。
       18、所有参加应急救援活动的人员对应急救援事件及被救助者负有为被救人员保守个人隐私及秘密的义务,未经中心允许不得擅自在各媒体和公用平台发表未经中心审批的宣传稿件和事件。
       19、鼓励所有人员对中心管理、发展及建设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如发现违纪的人和事可以直接拨打中心电话和监事会电话,进行投诉,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书面举报。中心保证在48小时之内予以回复。
       20、中心财务管理公开,每半年需在中心官网及微信工作群进行财务公开,接受大家的监督。严格执行《中心财务管理规定和中心财务管理细则》(附件13)
       21、使用中心无线电频率《无线电通联管理规定》(附件14),使用期间注意按无线电通联规范通联,尤其在任务期间服从通联管控。对中心的任务情况及内部信息等,队员有保密的义务,擅自泄露任务情况和其他相关信息者,视情节予以开除、停职、警告处理。
       22、在无任务期间,不得未经中心批准会员不私自着队服出现在公共场所和其他任务现场及聚会活动。未经中心同意所有人员不得以阳光救援中心的名义组织参加其他公益组织和其他团体组织的各项活动。
       23、中心所有人员应积极主动的宣传防灾、减灾、救灾及防火、避险、逃生的安全常识与自救互救知识。
       24、会员、志愿者退出本中心时须按照《中心人员退队管理规定》(附件15)办理。
       25、对违反中心相关规定的人员和在工作中对表现突出的人员按中心的《奖惩制度》(附件16)予以处理及表彰。
       26、本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心组织的各项救灾、救援活动及开展的各类公益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均需由会员、志愿者员共同承担。本中心应急救援及各项公益活动均为自愿参加,如有意外情况发生,造成车辆及人身损失、伤害及死亡,一概由个人承担,特此声明。
       本管理规定及各项附件内容经中心理事会审议通过后下发之日起执行。本管理规定及各项管理制度中心备案存档建册并予以公布。


西安市阳光应急救援志愿者服务中心

2022年2月1日

(附件1)活动规范

(附件2)中心应急分队管理办法

(附件3)中心志愿者服务队管理规定

(附件4)会员入会规定

(附件5)中心志愿者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6)中心会员会费管理制度

(附件7)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附件8)备勤管理制度

(附件9)中心库房管理规定

(附件10)出勤车辆管理规定

(附件11)警灯警报器使用管理规定

(附件12)陕西阳光救灾救援中心微信群管理规定

(附件13)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附件14)中心无线电通联管理规定

(附件15)队员退队规定

(附件16)奖罚制度

(附件17)中心应急值班和备勤制度补充规定